第二百零四章 新任务
回应他的是一片沉寂,这让姜凡很愤怒,他喵的,来异界旅游也得有个期限吧,抱团出去一般都是三日游,或者五日游,最多十几天,总不能在异界旅游一辈子吧!
虽然说在异界无论待多久,地球也只过一天左右的时间,但时光流逝的感觉却是真真切切的。
等等……时光……
姜凡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在华夏世世代代流传着一个传说,那就是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他从小到大听过很多此类的传说故事,有些人意外地到达了天上,在天上待了一段时间以后,回到人间发现已经沧海桑田,曾经的亲人和朋友都化成了一捧黄土。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还有晋代时期的王质,上山砍柴,迷途之中看到几个童子对弈。一盘棋半天没有下完,他看得入迷,当童子提醒王质该下山回家时,他才发现手中的斧子柄都已经烂掉。辗转回到村里,发现时间已经过了五百年。
这些人都是意外去了另一个地方,回来以后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很久,而他现在正好相反。
如果他在异界待上五十年,他的身体会随着时间老去,垂垂老矣,而不论他在异界待多久,地球只过去一天左右的时间,所有很有可能他白发苍苍回到地球的时候,地球并没有太大变化,李亦菲仍然青春靓丽,身材高挑,美艳无双。
想到这,姜凡身体轻轻一颤,有一股发自内心的恐惧。这是一种本能,就好像大多数人都怕死一样,而且越有身份地位的人这种“怕”就会越严重,这就是为什么古代帝王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寻找长生不死药一样,都想永葆青春。
“怎么了?”罗丝感觉到了姜凡的变化,好奇地问。
“想家了。”姜凡深吸了一口气,这样不是办法,必须得想办法回到华夏才行,特别是想起李亦菲,他的归心就更加的迫切。
“我记得你之前说你的家是在海外,你的家乡应该和拉斯维泽大陆区别很大吧?”罗丝想起了第一次同姜凡遇见时姜凡穿的怪异服装,同拉斯维泽大陆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看起来十分的随意。
她小时候经常听奶妈讲,在拉斯维泽大陆之外还有很多块大陆,上面生活着很多各种各样的种族,他们的语言、文化和穿着同拉斯维泽大陆都有很大的区别。
那个时候她非常的好奇与向往,期待着有一天能去海外看看。
而姜凡是她认识的第一个海外人。
“不是很大区别,是完全不一样,可以说是两个世界。我们那里的人都不修炼,最多也只是锻炼一下肉身,强身健体。战争更多是靠武器来解决,我们有一种武器叫‘手枪’,可以距离人很远的地方把人杀死,杀伤力非常的大,非常的恐怖。”姜凡解释。
他很好奇地球和异界来一场战争会怎么样,是地球的热武器赢,还是异界的冷兵器会赢呢。以目前他的判断来看,他觉得还是地球的热武器会赢。
如果单论冷兵器交战,那肯定是异界的武士占据绝对优势,例如处于外释阶段的乌斯曼,他一个人就能杀翻至少一百名地球上训练有素的士兵,可能远远不止,对于乌斯曼来说,杀死普通人就跟砍瓜切菜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一旦地球的士兵手持手枪或者冲锋枪,在一百米以外的距离,那么一名士兵就有可能杀死乌斯曼。
这就是枪械的威力。
除了枪械,还有更加强大的热武器,例如能量炮,例如导弹,甚至核武器,这些热武器对于异界来说那是毁灭性,异界的武士再强大也很难抗衡。
在地球近代发生了很多侵略战争,被侵略的一方往往抵抗力非常的微弱,本质上就是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的碾压。